其他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佳股 114司執字第12604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0,3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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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犂和段 四小段 18-13號
面積: 3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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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三段391巷19號3樓
面積: 21.9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2591建號建物114年7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即共有人不在場,現場大門深鎖;114年8 月27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即共有人在場稱出租予第三人王耀慶居住使用,每月租金1萬多元, 廚房、廁所天花板有大片外皮剝落,測量後無增建,惟115年4月1日債務人即共有人陳報已無租 賃關係,現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3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8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佳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