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三民區法拍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意股 114司執字第168526號
待拍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15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灣華段 小段 527號
面積: 2 坪
-
土地
灣華段 小段 529-1號
-
土地
灣華段 小段 531號
面積: 14 坪
-
土地
灣華段 小段 532號
面積: 1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6,25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56-1號
面積: 77 坪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30-3號
面積: 264 坪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30-46號
面積: 1 坪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40-4號
面積: 8 坪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54號
面積: 8 坪
-
土地
道爺廍段 下菜園小段 55-3號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0,2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文英段 小段 2129號
面積: 32 坪
-
土地
文英段 小段 2131-1號
面積: 3 坪
-
土地
文英段 小段 2131-2號
面積: 1 坪
-
土地
文英段 小段 2132-1號
面積: 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1月29日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稱30-3、30-46地號土 地現為松江街與和興街口之巷弄用地,40-4號土地為和興街巷弄用地,54地號 土地為長明街49、55號間之通道,55-3地號土地位於松江街50號建物後方且無 路可通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
| 備註 |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標別2、3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 二、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25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7,252,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 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2月3日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稱2129、2131-1地號現 為建國路3段與文建街口道路用地,2132-1地號為文武街2號龍鳳宮旁之空地,2 132-2地號為文建街241號建物旁之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
| 備註 |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標別2、3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 二、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2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2,042,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 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1月27日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稱現為灣中街91巷巷 弄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
| 備註 | 備註 一、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標別1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 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標別2、3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 二、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5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432,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 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