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衷股 114司執字第169970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1,42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2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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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光興段 小段 828號
面積: 4.83 坪(15.98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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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光興段 小段 828-1號
面積: 3.51 坪(11.6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828地號: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據鑑價報告所稱,該地號位於三重區文化 南路38號建物之西側。 二、828-1地號: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據查封時地政人員稱及鑑價報告所載,該 地號位於路燈定位編號282350到282349,一部份為道路使用、一部份為上 開建物西側使用中。又依本院113年度訴更一字第11號判決所載,上開未辦 保存登記建物為華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惟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建 物,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三、拍賣標的之位置不易以文字完整敘明,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 所載為準,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行前往現場察看,以決定是否投標應買, 拍定後均不得以面積增減或實際面積與謄本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 請撤銷拍賣,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4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9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 五、本件係變賣共有物。 ㈠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含債權人、債務人)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有 按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㈡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㈢另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須經相當時日,嗣程序完備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於確定前均不退還所繳保證金及價金,請投標人注意。 六、倘該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 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僅就其建築房屋基地範圍內,該承租人或地上權 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得否分割,請自行查證,請應買人注意。 七、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八、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 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 地20條第1項,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 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九、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 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 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衷股 05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