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145地號 | 3,492.13 ㎡1,056.37 坪 | 100000分之703 | 15,68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3400 |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1段56巷20號8樓之2導航基地: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145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9層樓 | 84.21 ㎡25.47 坪附屬:陽台14.65 | 全部 | 3,040,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3492建號 | ||||||
| 2 | 3330 |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1段56巷32之1號導航基地: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145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9層樓 | 21.33 ㎡6.45 坪附屬:陽台5.47 | 10000分之84 | 864,000 元 |
|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3492建號 | ||||||
- 保證金
- 3,9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債務人親屬在場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並稱我們一直都住在這,並非基於承租或借用之關係,是借名債務人購屋,房貸大部分均是親屬繳納,主張有權占有,與債務人訴訟中,建物無增建,且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第三人占有於查封前,拍定後不點交。
二、債務人親屬陳稱地下2樓有車位55號,車位有出租給別人,然本件拍賣該共同使用部分,是否有停車位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縱有該附屬之停車位,惟因係拍賣上開物之應有部分,其使用依法依該共有人協議為之,故此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至於本件拍賣之3330建號建物,據社區總幹事稱為社區1樓管理室空間。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5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920,000元。
四、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五、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