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3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935 | 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680之3號導航基地:臺中市太平區萬福段53-1地號 | 87.64 ㎡26.51 坪 | 全部 | 520,000 元 | |
|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 ||||||
- 保證金
- 156,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0元,以價格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6,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拍賣建物無他項權利設定。
六、本件拍賣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建物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如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標別:1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936 | 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680之1號導航基地:臺中市太平區萬福段52、53-1地號 | 165.39 ㎡50.03 坪 | 全部 | 1,650,000 元 | |
|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 ||||||
- 保證金
- 495,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 備註
一、各標別單獨標價,單獨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50,000元,以價格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95,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拍賣建物無他項權利設定。
六、本件拍賣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建物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如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標別:2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937 | 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680之2號導航基地:臺中市太平區萬福段53-1、大興段37地號 | 175.88 ㎡53.2 坪 | 全部 | 1,030,000 元 | |
|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 ||||||
- 保證金
- 309,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0,000元,以價格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9,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拍賣建物無他項權利設定。
六、本件拍賣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建物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如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