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西股 114司執字第176005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7/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1,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灣段 小段 1004號

    面積: 48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7/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2,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灣段 小段 1008號

    面積: 9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1004地號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部分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 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100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20,000元。 四、債權人與債務人依民法第824條第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變賣共有物時,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 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八、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九、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十、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 至四號標匭內。西股。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1008地號土地有數棟鐵皮屋及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況,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100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40,000元。 四、債權人與債務人依民法第824條第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變賣共有物時,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 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八、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九、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十、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 至四號標匭內。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