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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甲區法拍屋|臺中市大甲區雁門路27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蘭股 114司執字第209300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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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5,971,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地號 74.94 ㎡22.67 坪 全部 10,181,000 元
備考重測前:頂店段285-82地號。
2 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1地號 27.05 ㎡8.18 坪 全部 3,675,000 元
備考重測前:頂店段286-90地號。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26 臺中市大甲區雁門路273號基地: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1111地號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150.93 ㎡45.66 坪一層 58.59、二層 58.59、屋頂突出物 14.85、夾層 18.9 全部 1,789,000 元
2 1407 臺中市大甲區雁門路273號基地: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1111地號 2層加強磚造、磚造鐵皮頂、鐵架造;住房、遮雨棚 41.85 ㎡12.66 坪一層 12.15、遮雨棚 29.7附屬:陽台4.95 全部 326,000 元
備考本建物係26建號主建物增建部分。
保證金
4,792,000 元
點交情形
點交
使用情形

如附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97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92,000元。

四、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塗銷之。

五、依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建物部分牆壁有壁癌情形,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之。

六、本件暫編第1407建號之建物,係第26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24日下午2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5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