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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地號 | 74.94 ㎡22.67 坪 | 全部 | 10,181,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頂店段285-82地號。 | ||||
| 2 | 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1地號 | 27.05 ㎡8.18 坪 | 全部 | 3,675,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頂店段286-90地號。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6 | 臺中市大甲區雁門路273號基地: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1111地號 |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 150.93 ㎡45.66 坪一層 58.59、二層 58.59、屋頂突出物 14.85、夾層 18.9 | 全部 | 1,789,000 元 |
| 2 | 1407 | 臺中市大甲區雁門路273號基地:臺中市大甲區賢仁段1110、1111地號 | 2層加強磚造、磚造鐵皮頂、鐵架造;住房、遮雨棚 | 41.85 ㎡12.66 坪一層 12.15、遮雨棚 29.7附屬:陽台4.95 | 全部 | 326,000 元 |
| 備考本建物係26建號主建物增建部分。 | ||||||
- 保證金
- 4,792,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如附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97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92,000元。
四、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塗銷之。
五、依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建物部分牆壁有壁癌情形,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之。
六、本件暫編第1407建號之建物,係第26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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