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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六股 114司執字第22126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7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271號
面積: 1 坪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272-19號
面積: 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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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盛段 小段 302號
面積: 18 坪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339號
面積: 37 坪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36號
面積: 76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9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47號
面積: 16 坪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1091號
面積: 31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7,0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19號
面積: 1 坪
-
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23號
面積: 2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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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25號
面積: 1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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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28號
面積: 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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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盛段 小段 529號
面積: 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詳備註欄。 備註 一、分別標價,分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 |
| 備註 | 備註 一、分別標價,分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 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 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⑴標別一: 土地1(271地號):12萬元。 土地2(272-19地號):22萬元。 土地3(302地號):130萬元。 土地4(339地號):210萬元。 合計:374萬元。 保證金:112萬元。 ⑵標別二: 土地1(519地號):21萬元。 土地2(523地號):345萬元。 土地3(525地號):205萬元。 土地4(528地號):70萬元。 土地5(529地號):68萬元。 合計:709萬元。 保證金:212萬元。 ⑶標別三: 土地1(547地號):235萬元。 土地2(1091地號):355萬元。 合計:590萬元。 保證金:197萬元。 ⑷標別四: 土地(536地號):1080萬元。 保證金:324萬元。 二、標別四之抵押權設定於拍定後塗銷。其餘標的均未設定他項利。 三、本件拍賣土地除標別一土地4、標別三土地2地號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 保留地,計畫徵收外,其餘標別土地均為住宅區,現況均為道路用地,債務人 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別一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標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