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中市大甲區法拍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七股 115司執助字第00436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大甲區奉仁段164地號 | 808.82 ㎡244.67 坪 | 全部 | 1,790,000 元 |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除有部分係墳墓坐落外,其餘鈞為雜木林,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土地底價:新臺幣179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臺幣54萬元。
三、拍賣之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五、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六、本件拍賣土地以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七、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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