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東山區田尾段1076-8地號 | 87 ㎡26.32 坪 | 全部 | 1,690,000 元 |
| 備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農地重劃。部分法定空地。許○○(信託財產,受託人:盧○○)、盧○○各持分2分之1。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3 | 台南市東山區聖賢里北勢寮108號基地:臺南市東山區田尾段1076-8地號 |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商用 | 106.8 ㎡32.31 坪一層 41.8、二層 54、騎樓 11附屬:陽台2.80 | 全部 | 384,000 元 |
| 備考包含未保存登記建物全部,許○○(信託財產,受託人:盧○○)、盧○○各持分2分之1。 | ||||||
| 2 | 257 | 台南市東山區聖賢里北勢寮108號基地:臺南市東山區田尾段1076-8地號 | 3層樓房 | 103.74 ㎡31.38 坪三層 58.93、一層廚房 31.21、一層車庫 13.6 | 全部 | 372,000 元 |
| 備考本件為23建號之附屬建物,許○○(信託財產,受託人:盧○○)、盧○○各持分2分之1。 | ||||||
- 保證金
- 49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共有人盧○○在場稱:第三人盧○○偶爾返回系爭建物。另據債權人稱:系爭建物由債務人自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4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9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惟須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如有二人以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編號2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附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部份,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4日上午10時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