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花蓮縣秀林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禮股 115司執字第001737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3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須美基段 小段 335號

    面積: 1020.1 坪(3372.22 平方公尺)

  • 土地

    須美基段 小段 336號

    面積: 795.43 坪(2629.52 平方公尺)

  • 土地

    須美基段 小段 465號

    面積: 838.59 坪(2772.2 平方公尺)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谷那段 小段 466號

    面積: 235.14 坪(777.31 平方公尺)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2分之11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谷那段 小段 439號

    面積: 304.32 坪(1006.0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1

標別:丁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威里段 小段 114號

    面積: 1410.87 坪(4664.02 平方公尺)

標別:戊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威里段 小段 154號

    面積: 644.21 坪(2129.61 平方公尺)

標別:已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2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玻士岸段 小段 710號

    面積: 910.5 坪(3009.91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無道路可達,據地政人員表示,依航照圖研判,現況為原始林,無地上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3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續上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0,000元。 四、本標無抵押權。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 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 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 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無道路可達,據地政人員表示,依航照圖研判,現況為原始林,無地上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四、本標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 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 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 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丙

標別: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無道路可達,據地政人員表示,依航照圖研判,現況為原始林,無地上物。 另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標無抵押權。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 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 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 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七、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4(續上頁) 01 承買權。 標別: 丁

標別:丁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無道路可達,據地政人員表示,依航照圖研判,現況為原始林,無地上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 四、本標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 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 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 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戊

標別:戊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無道路可達,據地政人員表示,依航照圖研判,現況為原始林,無地上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0,000元 四、本標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 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 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 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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