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27地號 | 310 ㎡93.78 坪 | 30分之3 | 2,529,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50 | 通仁街10之11號基地: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27地號 | 5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 98.3 ㎡29.74 坪 | 全部 | 723,000 元 |
| 2 | 1230 | 通仁街10之11號增建部分基地: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27地號 | 5層,主要建材空白 | 36.67 ㎡11.09 坪 | 全部 | 254,000 元 |
|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保證金
- 702,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現場履勘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估價師員警到場,屋內有一老婦開門,為債務人之母陳○○,其稱該屋其由居住中,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屋內有部分房屋滲水。室外梯水泥龜裂。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增建部分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三、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基隆市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無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非該府列管之地震受損建築物;核能安全委員會函覆,該建物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回覆,未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0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2,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233萬元。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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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