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禮股 115司執字第003333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7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0,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9-16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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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國光段 小段 46-8號
面積: 19.36 坪(64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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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國光段 小段 46-18號
面積: 24.8 坪(82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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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國光段 小段 46-27號
面積: 138.54 坪(458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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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花蓮市國聯五路2號之12
面積: 65.29 坪(215.82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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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花蓮市國聯五路2之25號地下室
面積: 608.23 坪(2010.67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假扣押查封時,門牌號碼花蓮市國聯五路2號之12建物與2號之14號建物1樓相通,2號之12建物無法進入,須自2號之14大門出入。查封時係得2之14號屋主同意進入,其法律上相鄰使用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據地政人員表示,2號之12建物一、二樓後方主體增建、三樓後方陽台增建,現場履勘發現四樓後方房間有壁癌、磁磚破裂等情形。又地下室雖有標記編號2-12之二車位,惟是否確為債務人所有之停車位,尚無從確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本院於115年4月10日執行期日至現場履勘時,2號之12號建物已為空屋,其餘現況均與假扣押查封時相同。另據地政人員表示,46-18地號為通往地下停車場之車道;46-27地號為建物外之道路(商場私設道路),兩者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查封683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14年5月13日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46-8、46-18及46-2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第二種商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土地使用分區有所變更,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20,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