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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法拍屋|桃園市桃園區愛二街75號三樓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八股 115司執字第00565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8,40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117

公告日期

2026-07-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埔子段 埔子小段 1877-0002號

    面積: 621.03 坪(205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117

  • 建物

    桃園市桃園區愛二街75號三樓

    面積: 23.82 坪(78.7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117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依本院115年3月2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現由債務人自行使用,本件拍賣標的包含 汽車車位二個(地下二樓編號50及地下三樓編號27)及位於地下二樓之機車位二個,現場情形 地面磁磚有部分隆起破損狀況,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3668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桃 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住宅區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8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 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