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南市中西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簡股 115司執字第00684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9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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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廠段 小段 45號
面積: 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一門牌為西 門路一段761巷14號建物及鐵皮圍牆坐落,另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土地地形不 規則,無臨路,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 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4,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 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重測或複丈,實際面積以土地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為爭執或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8月11日下午3時30分第2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 第四號標匭內。簡股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