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段172地號 | 2,690.56 ㎡813.89 坪 | 20000分之138 | 15,060,000 元 |
| 備考第二種住宅區。權利範圍:曾○○、朱○各20000分之69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1337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57號2樓基地:新北市汐止區福德段172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15層樓房 | 64.1 ㎡19.39 坪附屬:陽台7.11雨遮8.33 | 全部 | 8,010,000 元 |
| 備考含共有部分:11542、11543建號,停車位編號為32。權利範圍:曾○○、朱○各2分之1 | ||||||
- 保證金
- 4,6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11337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停車位係建物之共有部分,故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15年4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朱○在場稱,11337建號建物現為其自行居住使用,位於B5編號32號之停車位目前出租予第三人賴○○使用,無書面契約,每月租金新臺幣2,800元。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0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6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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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