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大林鎮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利股 115司執字第01112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3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林新段 小段 287號

    面積: 16 坪

  • 土地

    中林新段 小段 288號

    面積: 82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287、288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土地相鄰,部分竹林、空 地、雜草。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使用。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 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288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三、287、28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7,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287、288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288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請 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投標時應檢 附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七、287、288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 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 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 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八、287、288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一 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 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 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