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禹股 115司執字第01112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6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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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上南片段 南片小段 273-1號
面積: 218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01年5月22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時所站位置為竹16南幹線道路上,稱本件拍賣273-1地號土地位於東南方向山坡 背面之土地,無路可達,對應空照圖所示,應為雜樹林。嗣本院於民國112年8 月9日現場調查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273-1地號土地 為雜林地,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嗣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7日現場調查時,債 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273-1地號土地車輛無法到達,對應空 照圖為雜林,有無其他嫌惡設施無法得知,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 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 205) 第四頁01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2 股 別:禹股 03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