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花蓮縣秀林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禮股 115司執字第01234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8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0分之14

公告日期

2026-10-14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花蓮縣秀林鄉德布克段741地號 472.06 ㎡142.8 坪 60分之14 160,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重測前:陶樸閣段243地號
保證金
4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741地號土地上有二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中門牌號碼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民有24號之建物,為水泥造平房,現有人居住;另一門牌號碼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民有25號之建物,為木造建物,外觀檢視已無法遮風避雨,現無人居住。經查詢該二建物之房屋稅籍資料,其納稅義務人均非債務人。又債權人代理人稱僅就土地部分為執行,故上開二建物均未予查封,亦非本次拍賣標的範圍。應買人就上開建物之所有權歸屬、占有使用及與拍賣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等事項,應自行查明並注意。

三、據115年7月30日秀林鄉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農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執拍賣通知未記載最新使用分區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五、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8日上午9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4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