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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霧峰區法拍屋|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528巷1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竹股 115司執字第01267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0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6,384,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0分之2100

公告日期

2026-09-1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尖後段 小段 190-10號

    面積: 21.75 坪(71.9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2100

  • 土地

    尖後段 小段 190-16號

    面積: 33.02 坪(109.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2100

  • 土地

    尖後段 小段 190-36號

    面積: 108.77 坪(359.5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2100

  • 建物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528巷18號

    面積: 58.43 坪(193.1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2100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3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916,000元。 四、96、116建號建物座落190-16地號土地,116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 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 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據於拍定後依 現況點交。190-10、190-36地號土地為社區公共設施,係集居式住宅之共同設施用地,於拍定 後不點交,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3條準用同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共有人對190-10、190-3 6地號土地無優先承買權。 五、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 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03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4 股 別:竹股 05 擬 判:擬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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