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中市霧峰區法拍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八股 115司執字第01311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0,9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0分之57329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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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峰谷段 小段 1096-2號
面積: 747.42 坪(2470.8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57329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9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91,000元。 四、他項權利:無。 五、本件拍賣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 拍賣土地部分為水泥路、水溝,大部分種植橄欖,據鄰人稱橄欖為第三人林鐵城所種 植,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作物權利歸屬及占 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 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七、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 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八、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 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 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2 股 別:八股 03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