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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南庄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人股 115司執字第01656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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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3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10-15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1237地號 4,050 ㎡1,225.13 坪 2分之1 3,300,000 元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66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7月15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237地號上有一座土地公廟、涼亭,部分道路、部分空地,其餘為雜木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三、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四、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不動產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9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4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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