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 68 ㎡20.57 坪 | 全部 | 4,560,000 元 |
|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14 |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一路62巷2號基地: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 2層樓加強磚造 | 82.66 ㎡25 坪一層 41.33、二層 41.33 | 全部 | 1,840,000 元 |
|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 ||||||
| 2 | 1428 | 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基地: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 70.82 ㎡21.42 坪一層 14.47、二層 14.47、三層 41.88附屬:陽台21.08,雨遮12.00 | 全部 | 1,680,000 元 | |
|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 ||||||
- 保證金
- 1,616,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依現況點交
- 使用情形
民國115年5月27日勘測時,經檢視本件透天厝之一、二樓前、後方及三樓(頂樓)全部有增建,據在場之共有人陳○○表示建物隔壁施工,一樓廁所有滲漏水,廚房水管堵塞,建物目前由其女兒自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1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續上頁)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七、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八、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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