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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法拍屋|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一路62巷2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蘭股 115司執字第017082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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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8,08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68 ㎡20.57 坪 全部 4,560,000 元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214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一路62巷2號基地: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2層樓加強磚造 82.66 ㎡25 坪一層 41.33、二層 41.33 全部 1,840,000 元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2 1428 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基地:高雄市楠梓區土庫段三小段894地號 70.82 ㎡21.42 坪一層 14.47、二層 14.47、三層 41.88附屬:陽台21.08,雨遮12.00 全部 1,680,000 元
備考黃○○持分101/400、黃○○持分1/4、黃○○持分1/4、蔡○○持分99/400。
保證金
1,616,000 元
點交情形
點交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民國115年5月27日勘測時,經檢視本件透天厝之一、二樓前、後方及三樓(頂樓)全部有增建,據在場之共有人陳○○表示建物隔壁施工,一樓廁所有滲漏水,廚房水管堵塞,建物目前由其女兒自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1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續上頁)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七、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八、本件為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全體皆有優先購買權,無公告應買程序。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3日下午3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