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市西區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毅股 115司執字第02092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6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北園段 小段 833-4號

    面積: 79 坪

  • 土地

    北園段 小段 845號

    面積: 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833-4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部分建 物座落;845地號土地為私有巷道。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 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 明。 2、833-4、845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3、833-4、84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833-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833-4、84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 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 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 分比例定之。 六、833-4、845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 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 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 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