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楊梅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五股 115司執字第02183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7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9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8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東寧段 小段 380號

    面積: 3887.57 坪(12851.4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8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3月25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為雜林地。復依鑑 定報告所示拍賣標的未臨路,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 不得以此請求撤銷拍定。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協議約定及債務人 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9,000元。 四、本件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 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後,原應 買人所繳納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五、本件拍賣標的係屬農發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所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惟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 關許可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票軌,否則投標無效。 六、本件拍賣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上 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 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 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七、本件拍賣標的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機關 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 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