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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北區法拍屋|臺南市北區公園路676號3樓之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賢股 115司執字第02203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67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0000分之8240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9-03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雙良段 小段 1455號

    面積: 100.51 坪(332.2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000分之8240

  • 土地

    雙良段 小段 1456號

    面積: 101.69 坪(336.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000分之8240

  • 建物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676號3樓之1

    面積: 18.56 坪(61.3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000分之8240

  • 建物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676號地下室

    面積: 127.68 坪(422.0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000分之8240

  • 建物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676號5樓之6

    面積: 4.99 坪(16.4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000分之8240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1、2土地均為公寓大樓基地座落土地。編號1、3建物均大門未 鎖,內部均堆放多項雜物,均無增建。編號2建物未放置水塔處所,其餘為空地。另鑑價報告 稱:編號1、2土地其上有華夏坐落。編號1、3建物為閒置空屋。編號2見號惟防空避難室。本件 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7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35,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依不動產謄本記載,有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 地及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七、本件倘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或5)項規定,基地(或建物)之所有權人無 專有部分者,有優先購買權。 八、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九、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 十、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一、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二、本件訂於民國115年9月22日下午3時30分特別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 賢股 十三、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