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義股 115司執字第025006號
標別:甲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信義鄉人倫段505地號 | 12,638 ㎡3,823 坪 | 28分之5 | 48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96,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505地號土地呈不規則狀,土地西側臨路,其餘部分為雜木林。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人占有使用。本標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四、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附於投標書內)。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森林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元。
標別:乙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信義鄉人和段1538地號 | 21,900 ㎡6,624.75 坪 | 6分之1 | 80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16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538地號土地呈不規則狀,除有道路穿越部分外,其餘部分為雜木林及草地;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人占有使用。本標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四、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附於投標書內)。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森林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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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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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段 小段 931號
115司執字第013056號115/11/19 底價 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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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段 小段 1281號
115司執字第012495號115/11/05 底價 21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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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段 小段 1139號
115司執字第012694號115/11/05 底價 40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