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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來義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壬股 115司執字第025233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段475地號 3,980 ㎡1,203.95 坪 2分之1 212,000 元
保證金
43,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地,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2,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000元。

四、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不得僅以身分證姓名欄上有併列羅馬拼音主張為證明)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段976地號 1,210 ㎡366.03 坪 2分之1 64,000 元
保證金
13,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地,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000元。

四、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不得僅以身分證姓名欄上有併列羅馬拼音主張為證明)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段1556地號 340 ㎡102.85 坪 2分之1 26,000 元
保證金
6,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地,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元。

四、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不得僅以身分證姓名欄上有併列羅馬拼音主張為證明)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0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萬巒鄉新置段14地號 109.64 ㎡33.17 坪 4分之1 205,000 元
保證金
41,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一建物坐落,其餘為水泥空地,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5,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元。

四、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不得僅以身分證姓名欄上有併列羅馬拼音主張為證明)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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