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五股區法拍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日股 115司執字第02647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0,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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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觀音西段 小段 1199號
面積: 184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土地查封時,經地政人員到場指界陳稱,本件土地位於新北市五股區 凌雲路3段17號約西北方445公尺處之林地,據地政人員提供之空照圖,標的地 號土地無路可達,另據鑑定機關表示,現況多屬雜木林,惟實際情形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土地因無路可達,拍定後不點交,抵押權拍定後均塗 銷。。 二、據新北市政府回函表示,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屬「林口特定區計畫」之「保 護區」,惟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詢。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60,000元。 四、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 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 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五、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 費、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六、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1)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 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 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2)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 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 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 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3)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 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 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七、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 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 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 賣。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