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岡山區富貴段723地號 | 1,577 ㎡477.04 坪 | 100000分之419 | 1,920,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台上260地號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069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69號9樓之3基地:高雄市岡山區富貴段723地號 | 1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49.59 ㎡15 坪附屬:陽台7.32 | 全部 | 2,280,000 元 |
| 2 | 958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岡山區富貴段723地號 | 5,840.47 ㎡1,766.74 坪 | 100000分之384 | 920,000 元 |
- 保證金
- 1,024,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723地號土地、958建號建物不點交,1069建號建物拍定後按現狀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3日查封時,未進入屋內檢視屋況,惟地政人員稱需進入屋內檢視始得確認建物有無未保存登記部分。經詢問,管理員稱第三人宋O金已登記入住約十餘年,債務人施O弘、施O傑亦應有同住且均有收信,另管理員稱本件標的無配附車位,不清楚屋內有無施工,未積欠繳管理費960元;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為鋼筋混凝土造17層樓之第9樓,現為住宅使用,土地臨南側大新街之臨街面正面寬度約44公尺,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本件標的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