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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枋寮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川股 115司執字第03271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屏東縣枋寮鄉太源段141地號 | 170.18 ㎡51.48 坪 | 2分之1 | 316,000 元 |
- 保證金
- 64,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屏東縣枋寮鄉太源路25號房屋占用,占有權源不明,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一、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64,000元。
三、本件土地使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四、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於開標前,如有法定停止執行事由,或債權人撤回,縱經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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