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段11-5地號 | 3,304 ㎡999.46 坪 | 10000分之137 | 20,230,000 元 |
| 備考科技工業區(A區)(特)(不得作住宅使用)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60 |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8之1號七樓基地:臺北市內湖區安康段11-5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11層樓房 | 87.65 ㎡26.51 坪附屬:陽台9.57、雨遮7.76 | 全部 | 8,420,000 元 |
| 備考含共有部分:211、212、215(含停車位編號為63、64號)建號 | ||||||
- 保證金
- 5,73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16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6月9日現場查封時,社區管委會稱,16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其家屬居住使用,有兩個位於B1編號63、64號之停車位,有積欠2個月管理費。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五)11-5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科技工業區(A區)(特)(不得作住宅使用),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65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73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