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2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90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9-14
拍賣標的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482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路26之2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仁美段289地號 | 2層鋼筋混凝土造 | 119.12 ㎡36.03 坪一層 57.6、二層 57.6、屋頂突出物 3.92 | 全部 | 1,750,000 元 |
| 2 | 884 | 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基地:高雄市鳥松區仁美段289地號 | 78.25 ㎡23.67 坪一層 12.48、二層 12.48、三層 53.29 | 全部 | 1,150,000 元 |
- 保證金
- 58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依現況點交
- 使用情形
民國115年7月7日勘測時,經檢視標的透天厝之一、二樓前方及三樓全部為增建,房屋內部可與仁美路26之1號建物相通,據鄰居表示本件建物目前由債務人住自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8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本件建物坐落之基地即同段289地號土地不在估價及拍賣範圍內(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六、土地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買權,拍定後得檢具證明文件聲明優購,惟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0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