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1185地號 | 98.81 ㎡29.89 坪 | 3分之1 | 3,20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81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250號導航基地: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1185地號 | 住商用、加強磚造、2層樓房 | 126.59 ㎡38.29 坪地面層 47.31、第2樓層 61.19、騎樓 12.45、突出物 5.64附屬:陽台:6.67 | 3分之1 | 500,000 元 |
| 2 | 316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250號導航基地: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1185地號 | 141.9 ㎡42.92 坪地面層 36.94、第2樓層 23.45、第3樓層 81.51 | 3分之1 | 220,000 元 |
- 保證金
- 1,176,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76,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標別1建物一樓前面房間與門牌號碼為台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252號之建物(下稱252號建物)打通使用,252號建物有門,可獨立出入,標別1建物一樓屋後亦有門通往252號建物;標別1建物二樓前面房間有門與252號建物相通;標別1建物三樓陽台與252號建物互通。252號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
六、標別1建物中之316建號建物為增建,據地政人員稱一樓增建部分有占用到水利地。316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8.03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七、標別1建物為債務人之母自住使用。
八、標別1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
九、1185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
標別:4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127地號 | 22.11 ㎡6.69 坪 | 3分之1 | 300,000 元 |
| 2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132地號 | 116.06 ㎡35.11 坪 | 3分之1 | 1,55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404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417巷25號導航基地: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127、129-1、132地號 | 125.24 ㎡37.89 坪地面層 62.62、第2樓層 62.62 | 3分之1 | 550,000 元 |
- 保證金
- 7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000元。
四、404建號建物之使用現況不明,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建物一層有部分雨遮占用鄰地4.13平方公尺,建物二層有部分雨遮占用鄰地5.05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五、127、132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
六、標別4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
標別: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251地號 | 92.14 ㎡27.87 坪 | 3分之1 | 1,15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405 |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417巷28之6號導航基地: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251地號 | 73.74 ㎡22.31 坪附屬:雨遮:7.05 | 3分之1 | 210,000 元 |
- 保證金
- 408,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8,000元。
四、405建號建物之使用現況不明,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另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2.49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五、251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
六、標別3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
標別:2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92地號 | 75.07 ㎡22.71 坪 | 120000分之643 | 15,000 元 |
| 2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121地號 | 530.9 ㎡160.6 坪 | 120000分之643 | 90,000 元 |
| 3 | 臺中市神岡區新興段271地號 | 46.25 ㎡13.99 坪 | 108分之10 | 160,000 元 |
- 保證金
- 8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四、92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271地號土地為空地,121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用地、部分為和睦路一段417巷21號三合院房屋占用,占用權源不明,且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建物與占用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應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五、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函稱92地號土地經查為有109年第00922號、105年00960號等2筆建造執照不計入法定空地之私設通路範圍,惟實際範圍應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等語。
六、92、121、271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
七、本標別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八、121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規定者,其對121地號土地亦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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