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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區法拍屋|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167號5樓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瑞股 115司執字第044207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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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0,304,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118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高雄市三民區大裕段一小段326地號 1,781 ㎡538.75 坪 10000分之118 4,480,000 元
備考李○○、蘇○○各持分2之1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4316 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167號5樓基地:高雄市三民區大裕段一小段326地號 1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86.78 ㎡26.25 坪附屬:陽台12.13,雨遮3.77 全部 3,840,000 元
備考李○○、蘇○○各持分2之1
2 4379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三民區大裕段一小段326地號 5,693.31 ㎡1,722.23 坪 100000分之978 1,984,000 元
保證金
2,061,000 元
點交情形
點交
使用情形

115年6月9日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二人在場稱房屋為債務人與家人居住使用,無車位。拍定後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61,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2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5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