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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30 | 臺中市神岡區國豐路一段98巷71號基地:臺中市神岡區豐工段416、417地號 |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 236.16 ㎡71.44 坪一層 113.04、二層 113.04、突出物 10.08附屬:陽台15.39 | 3分之1 | 840,000 元 |
| 2 | 258 | 臺中市神岡區國豐路一段98巷71號基地:臺中市神岡區豐工段416、417地號 | 95.58 ㎡28.91 坪一層 43.56、三層 52.02 | 3分之1 | 200,000 元 | |
| 備考本建物係建號 230主建物增建部分。 | ||||||
- 保證金
- 312,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所示。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2,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
六、查封時,據債務人母親陳稱,本件建物一樓前半部為其經營關於鑄造公司之機械,工廠名稱為立旺鐵工廠,但無招牌,後有一廁一廚一室,有壁癌情形,建物其餘部分由債務人家屬居住使用。
七、本件拍賣之258建號建物為230建號建物之增建,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八、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九、土地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規定者,亦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建物共有人。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