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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太平區法拍屋|臺中市太平區新福十六街45號二樓之6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愛股 115司執字第05566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4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46

公告日期

2026-08-3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光段 小段 292號

    面積: 1012.33 坪(3346.5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46

  • 建物

    臺中市太平區新福十六街45號二樓之6

    面積: 21.94 坪(72.5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46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至現場查封時,聲請人代理人在場稱:建物原由聲請人自住,前一陣子已搬離,目前 為空屋無人居住,屋內仍留有部分雜物、傢俱,聲請人就遺留物品拋棄權利願交由買受人 作廢棄物處置,本件標的無地下室停車位。35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之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 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3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292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商業區。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 03 股 別:愛股 04 擬 判:擬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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