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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萬巒鄉法拍屋|屏東縣萬巒鄉中正路68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宙股 115司執字第055693號

待拍導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11/25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5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27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段30地號 273.34 ㎡82.69 坪 10分之1 1,000,000 元
備考重測前:萬巒段682地號。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暫536 屏東縣萬巒鄉中正路68號基地: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段30地號 3層加強磚造、鋼鐵造 206.24 ㎡62.39 坪一層 68.8、二層 68.8、三層 68.64 5分之1 510,000 元
保證金
30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為共有人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建物1、2、3樓占用鄰地1050地號土地各9.32平方公尺,建物門牌號碼為共用,建物為位於懸掛中正路68號建物之後方水泥三層建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2,000元。

四、使用分區:商業區。

五、本件拍賣係應有部分,優先承買順序(1)建物共有人(2)土地共有人,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11/25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5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27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萬巒鄉鹿寮段642地號 146.03 ㎡44.17 坪 5分之1 45,000 元
備考重測前:萬巒段590-2地號。
保證金
9,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排水溝,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11/25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370,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5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27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屏東縣萬巒鄉鹿寮段638地號 1,522.25 ㎡460.48 坪 5分之1 470,000 元
備考重測前:萬巒段588地號。
2 屏東縣萬巒鄉鹿寮段639地號 3,857.54 ㎡1,166.91 坪 全部 5,900,000 元
備考重測前:萬巒段590-1地號。
保證金
1,274,000 元
點交情形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63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共有人種植檳榔樹及數建物坐落,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二、639地號土地債務人自行種植檳榔樹,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本件土地需經由638地號土地進出通行)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3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74,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638地號土地共有人對於638地號土地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購。原拍定人或承買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25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22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