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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源股 115司執字第06691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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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8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339地號 850.57 ㎡257.3 坪 108分之1 20,000 元
備考鹽水溪堤防用地,河川區
2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339-3地號 146.11 ㎡44.2 坪 108分之1 100,000 元
備考鹽水溪堤防用地,道路用地
3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343地號 738.69 ㎡223.45 坪 432分之5 20,000 元
備考鹽水溪堤防用地,河川區
4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343-1地號 265.3 ㎡80.25 坪 432分之5 220,000 元
備考鹽水溪堤防用地,道路用地
保證金
7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3土地為堤防,編號2、4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稱:編號1、3土地為鹽水溪河堤及步道,並有涼亭坐落,編號2、4土地相連,現為道路。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4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