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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定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吉股 115司執字第079969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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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976,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28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臺南市安定區海安段52地號 192.02 ㎡58.09 坪 16分之1 440,000 元
備考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安定區海安段59地號 66.05 ㎡19.98 坪 全部 2,400,000 元
備考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27 台南市安定區海寮199之2號基地:臺南市安定區海安段59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3層樓房 107.01 ㎡32.37 坪一層 39.81、二層 39.81、三層 27.39附屬:陽台10.81,平台5.59 全部 1,784,000 元
2 503 台南市安定區海寮199之2號基地:臺南市安定區海安段52、59地號 33.23 ㎡10.05 坪一層 21.49、三層 11.74 全部 352,000 元
備考本件為27建號之附屬建物。未保存登記建物。
保證金
996,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集合式住宅之社區內共用道路,編號1建物1樓前後均有增建、3樓後方有增建。又據債務人在場稱:系爭建物係由其自住,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函稱:經訪查鄰局,系爭建物於十年前曾有燒炭自殺事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除編號1土地外,餘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96,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編號1土地係集合式社區住宅之共用道路,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4年度司執字第92166號第二次拍賣底價。

七、編號2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附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部分,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八、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九、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一、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2月1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吉 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2月1日下午3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2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