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法拍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未股 115司執字第083561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6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566地號 | 1,630 ㎡493.08 坪 | 4分之1 | 62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2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566-1地號 | 213 ㎡64.43 坪 | 4分之1 | 9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3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566-2地號 | 378 ㎡114.35 坪 | 4分之1 | 15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4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567地號 | 1,193 ㎡360.88 坪 | 4分之1 | 46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5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568地號 | 439 ㎡132.8 坪 | 4分之1 | 17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 ||||
| 6 |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2952地號 | 1,040 ㎡314.6 坪 | 4分之1 | 40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保證金
- 567,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115年7月31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6筆土地上大部分為雜草,其中2952地號土地上有一建物,門牌為東勢區東坑路882巷6之1號。
二、115年8月28日債權人陳報,295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出租或出借等事。
三、依鑑價報告所示,本件土地地勢平緩,地形為不規則行,位於道路內側。568、2952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空地、檳榔樹;其餘土地以雜草木為主。
四、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五、上開建物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7,000元。
四、本件土地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六、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先承買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七、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八、依土地謄本之記載,568地號土地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應自行負擔。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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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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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盛段 小段 1685-1號
114司執字第198762號115/11/04 底價 5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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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段 中嵙小段 593-274號
115司執字第090014號115/10/28 底價 50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