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志股 113司執字第06557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7

拍賣次數

第 5 拍

拍賣底價

22,5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忠孝段 小段 1179號

    面積: 8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經地政人員指界,位於門牌新北市三重區永德街39巷巷口之 既成道路,1至5號建物皆有些微占用之情況。 二、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5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1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現為既成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利,拍定後須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 優先承買,如有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無息退還保證金,無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本件共有人眾多,請應買人注意。應買人如為共有人 時,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上座落建物之所有權人,如符合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時, 亦有優先承買之權利,惟主張優先承買時須檢附合法之租地建物契約過院,以 利本院拍定後調查並通知其是否優先承買,如有主張優先承買,則無息退還保 證金,若無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七、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 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志股 05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