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三峽區法拍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喜股 113司執字第08603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9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溪東段 小段 2080號

    面積: 33.66 坪(111.2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院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土地為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238巷7 號建物之座落基地。本件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及建物,且其使用土地 之權源不明,請投標人自行查明,若有爭議應自行解決,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 為準。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1)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 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2)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標的土地其上有943號建物。本件拍賣標的上之建 物,如有符合民法第426條之2、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有優先於共有人 之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 絕應買。 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 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 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 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 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六、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 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 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七、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