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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復興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宙股 113司執字第115750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32,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5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桃園市復興區華興段2630地號 210.01 ㎡63.53 坪 全部 832,000 元
保證金
167,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依本院113年12月12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標拍賣標的其上有門牌號碼巴崚7之1號、8號、9號房屋後半段佔用,其佔用權源不明,本件拍賣土地,不包含土地上之建物、定著物等,且建物、定著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界實際範圍為準,拍定後就土地遭占用之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二、本標拍賣土地依桃園市復興區公所115復區工字第9556號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其使用分區為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計劃(民國74年4月19日)商業區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7,000元。

四、本標拍賣土地依登記謄本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投標人或承受人應具有原住民之身分。投標人應檢附載明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五、本標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七、另本件依各標順序開標,如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人之債權總額、土地增值稅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另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95,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5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桃園市復興區華興段143地號 498.93 ㎡150.93 坪 全部 71,000 元
2 桃園市復興區華興段144地號 1,566.82 ㎡473.96 坪 全部 224,000 元
保證金
59,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依本院113年12月12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標拍賣標的路程遙遠且道路狹小,執行人員無法到達僅得遙指,依航照圖,土地上應為雜樹林。本件僅拍賣土地,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界實際範圍為準,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本標拍賣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9,000元。

四、本標拍賣土地依登記謄本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投標人或承受人應具有原住民之身分。投標人應檢附載明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五、本標拍賣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七、另本件依各標順序開標,如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人之債權總額、土地增值稅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另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上午11時 公告發文日期115/09/30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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