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實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519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大水堀小段125-20地號 | 184 ㎡55.66 坪 | 全部 | 10,020,000 元 |
| 2 |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大水堀小段125-21地號 | 118 ㎡35.7 坪 | 全部 | 6,430,000 元 |
- 保證金
- 3,29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位於新北市金山區尖山子18-3號基督教平安園東北方約160公尺處,現為墓園用地。經債務人陳報,本件標的尚無墳墓,亦無人共有使用。復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依地政人員指示現況閒置未使用,實際範圍及是否有占用情形,仍須以地政人員測量鑑界為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9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所在之『私立國榮公墓(附設納骨塔)』現已被新北市殯葬管理處正式列為『停止販售』之管制設施,在法律與行政管制上,該標的已無法於自由市場進行公開合法的銷售或權狀轉讓。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最新發布之『消費宣導及消費者警訊』明確指出:該私立國榮公墓附設納骨塔(外界稱龍寶山)因『建物所有權分屬不同人,仍有管理上糾紛』。…本案標的存在嚴重之合法經營業者(金平安生命紀念公司)與代銷業者(綠金園、華亞人本、森富開發)之間的授權糾紛與產權分屬訴訟,鑑定價格已反映該標的扣除風險對價後之殘餘價值。」惟經本院依職權函詢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本件標的如經拍賣有無違反相關法律或行政規定等限制,另拍定人可否取得標的之所有權暨使用權,據該處函復:「查私立國榮公墓設置前經臺灣省政府73年12月15日七三府社三字第98335號函同意照辦,坐落本市金山區中角段跳石小段294-4、294-5、407-1地號、同地段大水堀小段125-1、35-3、35-4、35-5、126地號及同地段尖山子小段1-4、1-6、165-1地號等11筆土地,面積10.4571公頃;其附設納骨塔經臺灣省政府82年8月17日八二社三字第41817號函同意備查。次查私立國榮公墓之殯葬設施經營者為金平安生命紀念園股份有限公司,經新北市政府109年2月19日新北府民殯字第1084541176號函核准在案。另查金平安生命紀念園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新北市政府115年8月3日裁處停止販售墓基及骨灰(骸)存放單位在案。有關貴院所詢拍賣標的物,係屬金平安生命紀念園股份有限公司『私立國榮公墓』所屬地號土地,惟權利移轉相關限制係屬私權移轉範疇,建請逕洽該公司釐清」。而經本院再函金平安生命紀念園股份有限公司查詢權利移轉相關限制事宜,迄未獲該公司回覆。是本件標的拍定後拍定人需逕洽相關單位辦理使用事宜,惟若因此無法實現權利,亦與本院無涉,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向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金平安生命紀念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相關單位查證或確認以評估是否參與拍賣。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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