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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法拍屋|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004鄰華城三街70之1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忠股 114司執字第005469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1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6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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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光輝段 小段 798號
面積: 45.39 坪(150.0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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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004鄰華城三街70之1號
面積: 78.4 坪(259.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建物內有失火焦黑痕跡,經本院函詢花蓮縣消防局,建物曾有發生火災 情事,查該建物曾發生;另經本院函請轄區警局協助及命債務人陳報建物使用現況,均未獲回 覆,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 意,拍定後不點交。 (二)119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 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本件 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 出,該建物其中41.5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790地號土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 拍定人自行處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元。 四、依土地法第34條之1之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 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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