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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孝股 114司執字第020693號

待拍

標別:A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5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花蓮縣吉安鄉光輝段176地號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394.49 ㎡119.33 坪 2分之1 1,520,000 元
備考已興建農舍
保證金
31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有門牌號碼吉安鄉光華七街25巷8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座落,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

三、本標土地查封時,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87年8月18日、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應買人請特別查明注意。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31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七、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標別:B

拍賣日期

115/11/11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5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0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花蓮縣吉安鄉光輝段519地號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1,240.52 ㎡375.26 坪 2分之1 2,400,000 元
備考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坐落:吉安鄉光輝段176地號
2 花蓮縣吉安鄉光輝段537地號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768.4 ㎡232.44 坪 2分之1 1,120,000 元
備考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坐落:吉安鄉光輝段176地號
保證金
71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光輝段519地號為農地,有臨道路,其上現為雜草;光輝段537地號為農地,未臨道路,其上現為雜草,其後地上如有農作物,由買受人自理。

三、本標土地吉安鄉光輝段519、537地號查封時,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坐落:吉安鄉光輝段176地號。」應買人請特別查明注意。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710,000元。

五、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七、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1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7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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