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壽豐鄉豐南段1763地號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2,693.69 ㎡814.84 坪 | 4分之1 | 2,060,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豐田段3339地號、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座落:壽豐鄉豐南段1764地號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查封36 | 花蓮縣壽豐鄉溪口村牧場58之1號基地:花蓮縣壽豐鄉豐南段1763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鋼架鐵皮 | 191.86 ㎡58.04 坪第一層 85.38、第二層 85.38、屋頂突出物 8.09、門廊 13.01附屬:雨棚(87.23)陽台(7.52)雨遮(7.36) | 4分之1 | 1,190,000 元 |
| 備考未登記建物查封 | ||||||
- 保證金
- 65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1763地號上除有壽豐鄉牧場58之1號房屋(即查封36建號)座落外,餘為空地、水溝及雜草地,並種植有景觀樹,上開房屋屋內牆壁有壁癌。另據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查訪結果,房屋現為土地共有人居住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查封36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四、本件土地查封時,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座落:壽豐鄉豐南段1764地號」,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50,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五、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共有人兼具有土地及建物共有人之身分者,則有優先於僅具有土地或建物共有人之身分主張優先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亦應一併買受,請拍定人、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人特別注意。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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