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宜蘭縣五結鄉法拍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強股 114司執字第03091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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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孝威二段 小段 158號
面積: 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地號土地於民國114年12月16日到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 有門牌號碼:五結鄉孝威路389號房屋之屋前增建鐵皮雨遮,其上有雜物、衣 物,此供投標人參考,其最確切之現況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土地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亦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 意。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三、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 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 四、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已提 供興建農舍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 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五、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 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 請拍定人耐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 使之要件,則本院將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 保證金,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3,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強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