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後龍鎮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人股 114司執字第039654號
待拍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7/2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苦苓腳段 小段 2986號
面積: 741 坪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7/2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苦苓腳段 小段 3307號
面積: 4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1月16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307地號現況為雜 林、雜草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 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標別: 乙 |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1月16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986地號分為兩塊, 目前皆種植短期時蔬,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 最高者為得標。 七、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第五頁民 事 執 行 處 |